本来也只是不太好,在横穿树林路过老家时候,心情就彻底不好了。

    有明显人造痕迹的山洞,洞前有一大片空地,地上有磨断的绳子,是昨天那两个士兵弄断绳子跑掉了。这么一大片空地在树林里显得格格不入,这里是胡云笙小时候的家。

    这个山洞是胡云笙父母花了三年时间,在原天然山洞的基础上建造的。

    父母去世后,胡云笙跟着狼爹爹住进了狼群居住的山洞,再没回来住过。只是偶尔路过会进去看看,一般情况下都是走前门,最近却总是和后门有不解之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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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,又路过这里了。

    这里是胡云笙的老家,即使空置着不住,那也是胡云笙的地盘。

    十几年里,任何想要闯进山洞,试图霸占山洞的家伙都被揍得很惨。

    胡云笙可记得,秦牧和戈沙不仅住进去了,还待了两天,还引来了蜘蛛,放纵该死的蜘蛛在洞口织网。

    第一步只是织网,下一步是不是还要生小蜘蛛啊?

    胡云笙一向比较记仇,更何况翅膀上的伤没好,骨头还被拿跑了。就好气啊,一想就更气了!

    “你,留在这儿,不许回狼群。”双手抱着衣服兜成的果篮,胡云笙用手肘往前努了努,眉头一皱,“等我回去,会把戈沙和打扫工具一起送过来。你俩闯了我的地盘,就必须把它打扫干净。”

    “好,”秦牧非常爽快地答应了,“一定会打扫干净,不放过任何角落,绝不叫天蚕珠再闯进来。”

    “是所有讨厌玩意儿!”胡云笙再次强调。不过秦牧的话让他感觉心情舒服了些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胡云笙不想走路,趁小雀不注意,扑到小雀背上,“走,回家把戈沙带过来。”

    想想前两天被蜘蛛吓得瑟瑟发抖的半妖,小雀摇摇头,任由他骑着了。一路跑回山洞,胡云笙跳下地,还没进去,就看见戈沙欢呼着大步走了出来。

    或许是和小狼崽子们玩儿的太开心了,大家没注意分寸,戈沙的衣服被咬的破破烂烂,全是洞,就像是为了过山骗土匪伪装成乞丐的人类,脸上还挂着几根狼毛,笑起来像哭,“你们回来啦。”

    一只小崽子紧紧扒着戈沙的腿,挂在戈沙腿上被带了出来。见到胡云笙嫩乎乎地叫了一声,松开戈沙跑过来抱胡云笙的大腿。

    胡云笙顺势把小狼抱起来,看着戈沙笑眯了眼睛,“洞口左侧那块大石头后面有些工具,你拿一下。”

    戈沙被折磨了一天,满心满眼盼着少将军快点回来解救他。如今胡少爷回来了,少将军呢?

    “哦,好的。”还没来得及问,就听见胡少爷要他帮忙拿东西,戈沙立刻去拿。转到石头后面,没细看,直接把所有工具都拿出来,有点多,都抱在怀里,“胡少爷,我拿出来了,放到哪儿?”

    “抱着,走吧。”秦牧和戈沙的态度都很好,稍微弥补了一点胡云笙想起翅膀受伤的难受心情。

    胡云笙继续压榨坐骑小雀,抱着小狼崽坐了上去。又叫来另外一只大狼,戈沙沾了他怀里那堆工具的光,受宠若惊地爬上了大狼的背。

    在狼群里待了一天,前前后后见过三十多只大狼,戈沙才发现原来那天那只也就是小雀,并不是最大的。狼群里真正能称之为巨狼的是狼王。戈沙的身高是七尺六,而狼王站起来居然比戈沙还要高一些。